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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,年近七旬的刘某到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存折上的钱不翼而飞,但存折一直在自己的手中。刘老汉百思不得其解报了警,在银行的监控录像中,他认出取钱的男子是同村的张某。
张某在得知刘老汉报警后,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,归还了刘老汉一万余元。原来2009年,张某曾向刘老汉借了500元,在刘老汉在ATM取钱的时候他记住了取钱密码。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刘老汉家的炕席下发现了这张银行卡,因缺钱就将银行卡偷走了,并用密码于2009年9月下旬到2010年11月底分9次共取出一万余元。刘老汉卡中的钱是政府直接汇入的土地补偿款、房屋维修费,其本人一直未使用这笔款项,所以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并未发觉,而张某却是实时关注余额变动,时增时取。
刘老汉本是善意将钱借人,却不知将密码泄露并丢失银行卡;张某本是一个老实的农民,但家中有一个智力残疾的妻子和三岁的孩子,因生活拮据铤而走险,日前因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。检察官提示:在取钱时应注意保护密码不被旁人知晓,银行卡和存折应保管好,一旦发现银行卡和存折丢失应在第一时间挂失并报警,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,防患于未然。
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供稿:延庆检察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