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刑事律师

-朱俞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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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名女子不甘朋友被人欺报复他人被公诉

添加时间:2018年3月7日 来源: 日照刑事律师   http://www.hyxbls.com/

案情回顾:2014年3月某日下午,张某、谭某陪同赵某到赵某工作地点取东西,范某当时也在单位,后上述四人欲离开时遇到单位负责人李某,因赵某向范某、谭某、张某三人反映数日前李某进入其房间欲欺负自己,故三人在单位办公室内与李某发生口角,后共同对李某进行拳打脚踢,期间,谭某还持不锈钢盆抡打对方,上述三人的行为致使李某鼻骨粉碎性骨折,经鉴定为轻伤二级,后三人相继到案接受调查。
经审查,因赵某告知范某、谭某、张某三人,数日前同单位负责人李某进入其房间欲欺负她,后三人与李某在办公室内发生争执,要求李某下跪并道歉,随即双方发生争执,范某等三人对李某头、面等部位拳打脚踢,谭某还持不锈钢盆抡打对方,致使李某鼻部受伤,鉴定为轻伤二级。近日,范某、谭某、张某三人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说法:本案中,范某、谭某、张某三人得知赵某被欺负,本应当采取报警等方式解决,但三人却为帮朋友出气,执意诉诸暴力,等待三人的将是法律的惩罚。在此警示大家,在面临矛盾、纠纷时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措施,诉诸暴力非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,还将使自己面临法律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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